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费优惠政策,鼓励与大型工矿企业等签订“量价互保”协议,推行大宗货物“一口价”运输,切实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水平。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,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,不得强制服务、变相强制服务、强行收费,不得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。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在企业网站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明确服务内容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最新官宣,《晋团融媒》聚焦。
山西省发改委《公告》:为贯彻落实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》和《山西省2022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》要求,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,激发市场活力,省发改委起草了《关于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7月15日前登录省发改委门户网首页“通知公告”专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以邮件反馈至sxsfgwsfc@163.com。
征求意见稿,具体如下——
来自官方发布
降低地方铁路整车货物运价上浮幅度,最高浮动幅度由10%降为5%,下浮不限;铁路运输企业在规定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运价。
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费优惠政策,鼓励与大型工矿企业等签订“量价互保”协议,推行大宗货物“一口价”运输,切实降低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水平。
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,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,不得强制服务、变相强制服务、强行收费,不得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。
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在企业网站及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明确服务内容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